13日,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挂出了《济南城市色彩通用导则》相关信息,导则中明确了红绿黄蓝紫橙等14种主墙面禁止使用颜色以及6种禁用色搭配,该《导则》将于近日印发。
“素城·彩市”一体化营造城市色彩
春色宜人,济南街头多了不少彩色街景,像经十路点缀的各色郁金香给城市大动脉也带来了活力。城市色彩体现着一座城市的品味,也见证着一座城市独有的历史记忆。为提升城市风貌形象,加强城市色彩管控,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《济南城市色彩通用导则》,将于近日印发。
城市色彩应一体化营造,把城市分为“城”和“市”两大界面,把超出近人尺度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建筑部分定义为“城”的界面,而把近人尺度的空间区域也就是市井部分定义为“市”的界面。通过和谐素雅的“城”界面的色彩和活泼多彩的“市”界面的色彩,营造出“素城彩市”的结构特色。
历史文化街区色彩“修旧如旧”
色彩导则提出“整体和谐共生,单体多元有序”的编制原则。在“整体和谐共生”上城市空间内各片区之间不同风格色彩风貌都能够和谐趋同,建筑外观色彩都融入这个整体;而“单体多元有序”是指建筑外立面色彩在城市整体和谐下又有自身显现的丰富性。
对于片区色彩营造,强化片区基调色的同时,对连续界面色彩节奏变化进行有效控制,避免大型组团或者连续街道界面使用单调的外立面用色。
色彩构成的节奏感是组团或者片区建筑色彩管理的原则,节奏呈现出的强、次强的关系也同样反映在建筑组团色调的深、浅方面,一般情况下,较矮楼型的建筑可使用较暗颜色,高层建筑则建议使用较浅用色。
主要道路两侧建筑色彩建议选择不同的色彩进行搭配。其中,车行快速路界面,连续相同色彩长度不大于300米,城市交通型道路连续长度不大于200米,生活型道路色彩连续长度不大于150米,滨河等步行道路连续色彩长度不大于100米。
城市色彩中最基本的单元是建筑,单个建筑色彩可分为主调色及辅调色、点缀色和屋顶色,对每一个层级都明确相应的使用比例,丰富建筑的用色层次。
建筑色彩按照使用功能分类,分为居住建筑、公共建筑、商业商务建筑、工业建筑四个类型进行相应的色彩引导与管控。对于标志性建筑可一事一议。
导则也提出按建筑体量用色的指导意见,建筑色彩基调随着建筑体量的增大与增高对其艳度、明度做出相应的调整。
导则还提出禁止使用慎用色,优化建筑用色。特殊构筑物可根据情况一事一议。
对于历史文化街区色彩营造,建议使用当地传统建筑的建材,以“修旧如旧”为主要原则体现出历史风貌区的特色,与之相邻的新建建筑提倡“老元素新用”的手法。
以“湖光山色、淡妆浓抹”为营造目标
总体层面利用通用性导则进行总体管控,分区用街区导则进行引导的方式对济南城市色彩进行管理,形成总体和谐,分区各异的济南城市色彩主旋律。
在城市色彩总谱的指导下,以城市色彩愿景主旋律关键词“湖光山色、淡妆浓抹”为营造目标,将规划区域分为严控区、中控区和弱控区进行分区色彩的引导与管理。
城市色彩的含义十分丰富,除建筑色彩外,还包括绿化、广告、基础设施、城市家具、景观灯光等,应推进城市色彩一体化营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