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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施工 济南阳光城檀悦建设方再被追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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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1-08-19 09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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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责任编辑:济南事长
因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,近日,山东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济南龙宏房地产)遭到济南市城管局处罚,鲁网·泰山财经记者看到,这并非该公司在此项目的首次处罚。

因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,近日,山东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济南龙宏房地产)遭到济南市城管局处罚,鲁网·泰山财经记者看到,这并非该公司在此项目的首次处罚。

  同一项目两次违规

据济南市城管局4日发布的济综执处字(2021)第22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,济南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以西、花园东路以北,阳光城檀悦项目(1#-6#楼、S1#、S2#、S3#楼及地下车库)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。违反了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五十二条,济南市城管局对其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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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事实上,济南龙宏房地产在该项目违规被罚已非首次。去年7月,在其代建的济南阳光城檀悦项目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,因未进行设计招标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就曾被主管部门处罚。鲁网也曾以《山东阳光城旗下公司未进行设计招标遭罚,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零元》为题做过报道。

  公司回应“着急开工”:总包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好,目前已补交资料

  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规定,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,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,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分别进行验线,经城市、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后,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。

  此次阳光城檀悦项目还未取得验线确认书便“着急”开工,内因为何?17日,记者联系到项目相关负责人,该负责人表示,此次处罚因为工程总包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(相关手续),目前已经接受主管单位批评,补交了资料,公司也已缴纳了罚款。该负责人称,拿地后公司经历无奈变更规划等过程后于近期入市,目前市场确实比较难,竞争比较激烈,并表示,项目在取得预售证之后就已开始销售。

 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,济南阳光城檀悦项目最初由阳光城+鑫苑以11.2亿的总价和10758平米安置房捆绑条件于2019年5月联合竞得原德锡科技地块,期间经历鑫苑退出及规划变更,两年后于近期开盘。周边竞品林立,不少即将入市的楼盘环伺周围,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其“错过了最佳的入市时间”。

  资料显示,济南龙宏房地产成立于2018年3月5日,法定代表人班昌,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,为山东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。记者看到,去年12月,山东阳光城置业发布了关于为济南龙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,期间发布的龙宏房地产2020年1-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,2020年1-9月,济南龙宏房地产营业收入为零元,净利润为-867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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